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监督检验

权力事项编码 3702000704425
权力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监督检验
权力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主体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实施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第二十五条。
2.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一条。
3.核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编号:TS7110146-2017)监督检验。查看详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14〕88号)
办理流程 报检→受理→监督检验→出具监督检验证书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无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需提交材料 1.开工告知书(原件一份,拟留件);
2.施工方案(原件一份,拟留件);
3.技术资料(原件一份,拟退件)。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锅炉科;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77号2号楼B区;
联系电话:0532-85800690。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纪检监察室,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77号2号楼B区
投诉电话:0532-85829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