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权力事项编码 3702001004410
权力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实施主体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实施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第四十条。
2.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二十八条。查看详细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检验条件确认→现场检验实施→编制出具检验报告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无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需提交材料 1.报检受理申请单;
2.特种设备技术资料。
是否纳入大厅办理
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承办机构: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77号2号楼B区;
联系电话:0532-85812365。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方式 1.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纪检监察室,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纬四路77号2号楼B区
投诉电话:0532-85829390。2.青岛市特种设备服务大厅,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5号一楼,
投诉电话:0532-85829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