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特检院关于加强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值班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4-27

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五一劳动节: 2018年4月29日至2018年5月1日放假调休,4月28日(周六)上班,共3天。为加强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做好节日值班工作

       根据市局要求,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需在值班室值班,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做好值班记录。同时做好值班交接工作,严禁安排无关工作人员顶班替班。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和有关部门。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外,每日下午15:30前将本日值班情况通过传真报市局应急办公室。(市局值班电话83095555,传真83095515)。同时各科室要保持手机畅通。业务值班人员要同时担负应急值班任务,确保应急值班到位,节日期间市纪委、市应急办、市局机关将不定时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二、   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

       要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本着简约、简朴的原则文明过节,严禁以任何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三、   做好公车停驶停放工作

       按照市局《关于加强2018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公车管理的通知》要求,2018年五一劳动节期间严格执行公车停驶停放的规定,车辆停放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17:00至2018年5月2日9:00。请各科室务必于2018年4月28日下午17:00前将公车统一停放到市院停车场(科苑纬四路77号)、山东路36号大信东港停车场、青西分院黄岛办公点停车场(保税区北京路68号),市院办公室负责车辆停放监督工作。各科室应高度重视,按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地点,如有违反公车停驶规定的,将按照市院节假日期间公车停驶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行政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公车停放情况的检查。


四、做好科室安全保卫工作

        各部门要提高防火防盗等安全意识,在放假离开办公室前务必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障工作。节前各科室应安排卫生大扫除。


五、做好离青登记工作

       放假期间,如有离青外出或探亲等活动的,请填写《节日期间离青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于放假之前报院办公室。放假期间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特检院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附件1:青岛市特检院劳动节应急值班表.doc

附件2:青岛市特检院节日期间离青人员登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