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青岛市质监局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1-10

各部门:


       现将《青岛市质监局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查阅。切实生活比较困难,需要救助的,请填写《青岛市质监系统特困人员救助申请表》于1月11日(本周三)上午10点前交于市院人事科,逾期不予办理。


青岛市质监局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doc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