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06

各部门:

       为进一步弘扬和培育新时代雷锋精神,深入开展职工思想道德教育,推动我院学雷锋活动和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持久开展,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为建设服务型单位做出贡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传承雷锋精神,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培养广大干部职工的爱国精神和奉献精神,形成“奉献、进步、互助、进步”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8日10:00


三、活动地点

       青岛市残联


四、活动内容

       将爱心人士捐赠的衣物按照九成新以上、不脏不破、平整洁净的标准精心挑选出来,并按年龄、款式分门别类打包,最终送至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手中。


五、参加人员:

       市院全体团员、青年志愿者


六、活动要求

       1、请各部门将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于3月7日下午16:00前提交到办公室。

       2、请参加人员于2017年3月8日9:20在质检中心二期2号楼B区门口集合,统一发车。

       3、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办公室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