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院博士后创新基地招收研究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22
根据《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青人社字〔2023〕85 号)、《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青人社发〔2022〕7号)等有关要求,本基地结合业务发展和科研创新需要,依托市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收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进德修养,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二)具有博士学位或进基地前能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博士生,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
(四)博士学历专业须为:能源动力、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特种设备相关的理工类专业。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具备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能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7日。
(二)报名邮箱
qdstjyhr@163.com
(三)报名需通过邮箱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
1.博士后创新基地招收研究人员报名表。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博士研究生需在面试时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入基地后补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博士使用)。
3.证明其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如获奖、课题立项情况、咨政成果、代表性学术论文、著作等)、博士学位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
4.拟报研究方向的研究计划概要(应包含研究内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步骤等)。
5.身份证复印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书复印件。
6.申请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需在面试前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函件。
应招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报名表》(附件WORD电子版)+其他材料(打印后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
三、资格审查
1.对应招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收工作的全过程。
2.经网上资格初审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上交留存)。如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四、面试答辩
1.面试答辩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采用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
2.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参加面试答辩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后基地与科研流动站共同协商,确定招收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联合招收审核通过后,通知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3.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招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1.体检、考察通过后,确定拟招收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下达录用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因应招者放弃,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招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
2.新招收人员签订博士后联合培养协议。
八、其他事项
1.应招者在报考期间,请及时关注通过网站、邮箱或短信等方式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2.招收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收计划或相关招收流程。
3.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4.咨询电话:0532-85824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