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仲秋节期间公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9-27

高新区分局,直属各单位,市局办公室:


       为落实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结合市纪委下发的《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2017年国庆节期间公车停驶定点停放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青岛市公车节假日定点停放情况登记表》和《青岛市节假日值班车辆登记表》,除值班车辆外其余公车一律停驶,所有停驶车辆必须集中定点停放。于9月29日12:00前通过金宏网报市局监察室。假期中如遇紧急任务需要使用停驶车辆时,须向市局监察室和市局办公室报告,经允许后方可使用。


       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在节日期间开展“四风”方面问题明察暗访和公车停驶情况检查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检查情况于10月9日报市局监察室。市局纪委将在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附:一、青岛市公车节假日定点停放情况登记表.doc

 二、青岛市节假日值班车辆登记表.doc


市局纪委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