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28
各部门:
清明是我国重要传统节日,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缅怀革命先烈,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央、省文明办要求,我院定于清明节前组织广大党员、团员前往青岛崂山区革命烈士陵园参加扫墓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祭奠英烈、扫墓踏青等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心怀感恩、珍惜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31日10:00
三、活动地点
青岛崂山区革命烈士陵园
四、活动内容
1、领导讲话
2、重温入党、入团誓词
3、全体人员肃立、默哀三分钟
4、参观烈士陵园
5、参观纪念堂
五、参加人员:
市院全体党员、团员
六、活动要求
1、请各部门将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于3月28日下午16:00前提交到办公室。
2、请参加人员于2017年3月31日9:20在质检中心二期2号楼B区门口集合,统一发车。
3、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办公室请假。
(联系人:刘晓丽 联系电话:85829390)
市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