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人员摸底和上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14
各部门:
现将市局组织人事处《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人员摸底和上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查阅。
请准备参加继续教育者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名,于2017年3月1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附件二)报送人事科邮箱(qdstjyhr@163.com),由人事科统一汇总上报。
附件1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人员摸底和上报的通知.doc
人事科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