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财政非税电子票据缴纳 特种设备检验费的流程说明
关于使用财政非税电子票据缴纳 特种设备检验费的流程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4-08
关于使用财政非税电子票据缴纳
特种设备检验费的流程说明
尊敬的缴款人:
按照青岛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我院特种设备检验费收缴采用直接缴款方式,现将缴款流程说明如下:
一、微信/支付宝
缴款人提供准确有效的开票信息(发票户头、缴款人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电子邮箱),收费人员根据开票信息同时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款人根据缴款通知书中生成的二维码扫码支付,缴款成功后,电子票据会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缴款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二、POS机刷卡(市院本部)
缴款人通过布设在执收单位的POS机刷卡缴费。
三、网银转账
缴款人根据《青岛市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 》生成的缴费信息汇款至青岛市财政局账户。
四、现金/支票
缴款人持《青岛市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 》到指定的代收银行营业网点缴款。
【支票】收款人:青岛市财政局 用途:票款分离
(友情提示:青岛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华夏银行以及各类农村地方银行暂不支持同城通兑,具体以实际为准)
★注:如使用支票,缴款人全称务必与支票公章一致。
★重要提醒:
1、请缴款人准确提供开票信息(缴款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电子邮箱),信息一旦确认,缴款成功后的电子票无法更改和作废;
2、电子发票将在缴款成功一周内,自动发送到预留邮箱。
青岛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