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车辆礼让斑马线”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文明办、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市委各工委、市直各单位、驻青各单位文明办(宣传处):
发布日期: 2016-05-13

各区市文明办、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局,市委各工委、市直各单位、驻青各单位文明办(宣传处):

 

为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决定在全市开展“车辆礼让斑马线”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按照青岛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及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工作部署,围绕“保畅通、保安全、降事故”的根本目标,从群众关注的具体事情抓起,从文明细节做起,开展“车辆礼让斑马线”主题活动,弘扬“红飘带”精神,倡导文明礼让、珍爱生命的和谐风尚,提高广大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打造现代化国际城市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公安交警部门科学合理调整警力,并组织交通协警员,在主要路口人行横道处安排警力进行指挥和劝导,引导车辆主动礼让斑马线。在人流量大的路口或人行横道,设置提示牌或人行道预告标线,提醒车辆礼让行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处罚力度,对机动车违反交通法规、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开展“弘扬‘红飘带’精神,文明礼让我先行”活动。各级文明单位弘扬“红飘带”精神,丰富创建内涵,主动示范,教育干部职工文明驾车、礼让斑马线。党政机关干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率先垂范,模范践行“车辆礼让斑马线”。在中小学生中深化“小手拉大手”活动,引导带动学生家长驾车自觉礼让斑马线。公交集团、交运集团及各出租车公司等运输企业深入挖掘“红飘带”精神内涵,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向社会发出倡议、作出承诺,做“车辆礼让斑马线”活动示范者。将“车辆礼让斑马线”活动列入驾驶员营运规范和日常考核,纳入公交车、出租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继续开展“红飘带出租车”、“红飘带公交车”评选活动,将“礼让斑马线”落实情况作为评选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调动广大交通从业人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三)开展“车辆礼让斑马线”主题宣传活动。各新闻媒体加强活动宣传,及时报道“车辆礼让斑马线”活动开展情况,引导市民广泛参与,形成社会认同和共识。青岛广播电台等媒体设立“礼让斑马线”专题栏目,在交通高峰时段不断发出倡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网络媒体上组织“危险驾驶随手拍”、“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制作精品微博,倡导礼让斑马线,号召网民广泛参与、共同监督。在《小宫说道》交通电视节目中,开展“车辆礼让斑马线”集中宣传活动,曝光不“礼让斑马线”的典型违法行为。公交集团和交运集团利用公交车体和车载电视,加强“车辆礼让斑马线”公益宣传。各区市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主干道、商业大街、街道社区及大型停车场等场所,加强活动宣传,营造遵章守纪、文明礼让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车辆礼让斑马线”活动是推进文明交通行动,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车辆礼让斑马线”活动。各区市文明办、公安和交通部门要按照活动要求,加强宣传教育,丰富活动载体,确保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成效。

(二)加强监督。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通报各区市和各相关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建立考核制度,将“车辆礼让斑马线”活动纳入对各区市文明城市创建日常监测体系和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并作为各行业、各部门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力求活动取得实效。

(三)培树典型。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准确地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发掘一批“礼让斑马线”的典型,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学典型、做模范,驾车自觉“礼让斑马线”。

 

 

 

 

 

         青岛市文明办

         青岛市公安局

         青岛市交通运输委

        2016年5月5日